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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剝奪死囚生命權???????????


廢除死刑推動聯獴為近四十四名死囚提釋憲聲請書




根據立法院通過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相關規定也就是尊重生命權,任何人都不能輕易剝奪,以此理由再次向大法官聲請釋憲。死囚鍾德樹第三度向大法官聲請釋憲,第三度遭大法官不受理


廢除死刑推動聯獴~再為近四十四名死囚再向大法官聲請釋憲,廢死聯獴執行長林欣怡作了說明。


(提出釋憲的理由主要是依據去年立法院通過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第六條及第十四條規定,其中我們主張現行刑事訴訟法第388條,最終審沒有律師辯護,侵害被告的防禦權,也就是違反第十四條刑事被告全程應享有律師辯護的權利)另外刑事訴訟法第289條和第389條,我國沒有針對量刑程序作證據調查及進行辯論,導致法院量刑,特別應是最嚴謹的死刑,流於恣意模糊,違反ICCPR第六條禁止恣意剝奪生命權的規定。


法界人士表示廢死聯獴一再以相同理由聲請大法官釋憲,大法官最終仍是可能作出不受理的裁決


經法院三審定讞判決確定,44名死囚總共殺了71條人命,其中包括3個警察、9個小朋友。


目前44名定讞死刑犯中,有手段最兇狠的陳金火、廣德強,有背負最多條人命的管鐘演,單管鐘演個人則犯下多起強盜殺人、滅門血案,堪稱國內近代治安史上殺人最多的兇手,他一人就背了7條人命


要論殺人手段,最兇殘的就是陳金火、廣德強師徒,兩人不僅姦殺一個弱女子,還將她大卸八塊,甚至烹煮吃下肚,法官並以「泯滅人性」來形容。


至於縱火燒桃園安親班、釀成3死18傷悲劇的鍾德樹,早在92年8月就死刑定讞,是這44人中最早定讞的,前法務部長施茂林雖然認為犯罪事實明確簽決,廢死聯獴卻技術性槍下留人,這一拖又是4年。


廢死聯獴成員自以為是上帝的使者,其實是撒旦的化身,如果被害當中任何一人是聯獴成員的家屬,今日還會為這些十惡不赦的罪人請命ㄇ???尊重司法判決(魔鬼就該下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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