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條件的愛太辛苦



人的恩怨瞋愛都是並行的;


 


如果只有愛,沒有其他的情緒,就不是普通人了。


 


一般的人,愈是對愛的執著太深、太強,就會愈希望對方完全符合自己的


 


理想,變成自己夢想中的那個人;但是,自己卻不一定會變成對方夢想中


 


的人,只會單方向地要求對方服從自己的理想。


 


只有單純的愛而沒有衝突、沒有恨,這樣的愛,大概是少數;或者,只有


 


父母對自己的孩子能夠有這種不求回報的愛。


 


在男女關係中,有愛、有恨,就算是愛的時候,為對方無條件犧牲的人,


 


都不見得是真正地為了對方著想,反而是一種「投資」;也就是說,以自


 


己的犧牲來換取對方的愛,換取什麼呢?


 


換取對方言語上的承諾、安慰,或者具體行動的展現。


⋯⋯


舉例來說,對方接受了你的愛,就該拿什麼回報呢?


 


一聲謝謝,或是行動上與你配合,聽從你的意願;或是以身體作為回報。


 


這樣有條件、要求回報的愛,都是愛得太辛苦;有了期待,也就難免衝


 


突,當對方的表現不如你的期待,難免抱怨或責怪,也就會互相傷害。


 


這樣有所求的愛,引來的痛苦,有各種不同的表現方式,比如嫉妒、疑


 


心、佔有心,想要佔有對方的一切:人、時間、行動,甚至是對方的思


 


想,「一切以我為中心」,或是「只能依照我的方式,不能有別的想


 


法」。這樣,被愛的人會快樂嗎?


 


這樣的愛,是禁錮的愛。輕微些的,希望對方重視自己,所以付出愛,期


 


待著愛的回報,可能雙方相安無事。但是,兩個成長背景、性格、教育程


 


度都有差異的人,怎麼可能事事相同?


 


因此,為了討對方歡心,所以要施恩於他,送禮物、邀約出遊、投其所


 


好,滿足對方的需求。有位先生在婚前為了展現愛意,告訴女朋友:「婚


 


後家事都由我來做,妳不必動手。」結婚之後,丈夫要上班又要做家事,


 


太太果真一動也不動。丈夫開始抱怨,太太說:「誰叫你以前這樣承諾


 


呢?現在一定是你不愛我了。」兩人於是變成怨偶。


 


明明相愛,但要求對方照著自己的意思去做;對方做不到,愛也就打了折


 


扣,或者互相傷害。如果對愛付出,而沒有任何條件,也不求回報,還能


 


夠相互包容,這樣的愛,才能不受傷害。


 


如果對愛付出,而沒有任何條件,也不求回報,還能夠相互包容,這樣的


 


愛,才能不受傷害。更多— 在法鼓山農禪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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